2021年三月(開始寫這篇文章的時間點是上個月),日本札幌地方法院裁定,現今日本法律制度不允許同性婚姻登記,是欠缺合理基礎的歧視性差別待遇,違反憲法所保障的平等原則。札幌地方法院的這個違憲裁定,被國際媒體報導為日本首例。而目前亞洲唯一承認同性婚姻的,只有台灣。
我和我的夥伴Hikari,在生理上屬於不同性別。也許刻意這樣說明會顯得很複雜,但也就是說,我和Hikari在現行日本法律制度下,是可以結婚的。
但是我們沒結婚,我想未來也不會結婚。
我和Hikari,因為沒有結為法律上的夫妻而感受到阻礙的狀況,只發生過一次,就是在Hikari中風動完手術的時候。那時的Hikari躺在加護病房中,身上插著許多管子,院方規定若非法定親人,是不能進入加護病房探視的。(不過因為我去醫院拜託了好多次,再加上有Hikari的意識表明,最終,醫院總算是允許我進入加護病房了。在當時,幾乎不能動,又不能說話的Hikari,究竟是如何「意識表明」的呢?想必是用盡了全身的力氣,拼了命地表明了吧。我也衷心感謝那天接受了Hikari的意識表明而讓我進入加護病房的醫護人員。)
在那之後,我再也沒有遇過因為我不是Hikari的法定親人而不能進去的地方了,包括醫療、復健、福利機構、區公所的工作人員、小孩的學校老師(Hikari是單親家長),以及現在留職停薪中的Hikari職場上的同事們,大家都認同我就是Hikari的第一支援者。而為了支援並全面照料Hikari的生活,我住進了Hikari的家裡,孩子們一開始當然認為我這個人很可疑,但還是努力地接納了我;此外我也一直很感謝孩子的同學們,對於我這個突然冒出來的人物,還能夠見怪不怪、很有禮貌地打招呼。有人說東京是一個冷漠的城市,鄰居不會互相打招呼,人們只會自掃門前雪,對周邊的人物漠不關心。我認為其實不然。我所認識的東京,是一個能夠包容各種人事物多樣性的城市,是一個寬容的城市。
Hikari和他的孩子們,再加上我的話,看起來就像親子;兩個大人(異性)再加上小孩子,這個組合怎麼看都會讓外人覺得是一個只有自己人的「一家人」,但我們(至少我),並不是。該怎麼形容呢,我們就是「一個團隊」。
我也曾經想過,如果Hikari和我結婚的話,會變成什麼樣子?我想,跟現在的生活應該不會有什麼改變,我們之間的關係也不會改變。那這樣一來,就算我們結婚了,也應該不會有人發現吧。
如果說我是個有錢的企業家,那讓Hikari和孩子們變成我的法定親人,讓我可以留一些遺產給他們,那也不錯。但可惜,我並沒有那麼多的財產。
把「結婚」這個制度,限定為一定要是異性之間才能辦理的契約,硬要定下這種規定的人們,到底是為了要保護什麼?希望這些人可以再一次好好地想清楚,是想阻止同性伴侶去探望躺在加護病房裡的另一半嗎?還是想要阻止同性伴侶擁有共同的財產?
就算他們不能結婚,也沒有人能夠剪斷兩人相愛的羈絆。(實際上,有許多伴侶被迫要分開的歷史故事,但是在現在這個時代,我們可以團結起來,變得更強大。)無論我們與伴侶間是異性還是同性,只要相愛,就能一步一步跨越制度,攜手到老,勇敢地活出屬於我們的時代。
札幌地方法院,點出了這次訴訟的意義和本質,我必須要稱讚這次札幌地方法院作出此等裁定的勇氣。
翻譯 | 庄司佳代 編輯 | 李盈瑩